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 侍俊
2012年以来,四川省公安厅大胆引入第三方社会评价机制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作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透视症结,跟踪部署。针对省纠风办2011年组织的全省行政执法部门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测评反馈情况,厅党委高度重视,将2012年作为“作风建设年”,认真梳理测评中群众的意见建议,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安机关政风行风建设的意见》,提出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和工作要求。2013年7月,厅党委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诚邀40名社会各界人士召开“听取意见改作风”座谈会,收集群众意见、建议28条。8月,印发整改方案,要求各相关部门逐条整改落实。
——精心组织,广泛征询。制定《四川公安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社会评价指标体系》和《四川公安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群众满意度调查问卷》,内容涵盖规范执法、服务群众等4项一级指标和为警清廉等14项二级指标。2012年9至11月,委托省统计局利用计算机辅助电话调查系统,随机对21个市(州)、181个县(市、区)公安机关政风行风建设群众满意度进行全面调查,共开展电话访问13.8万人(次),完成有效样本18100个,形成测评调查报告,收集群众意见建议共5大类724条。
——注重实效,落地整改。测评显示,2012年全省公安机关政风行风建设较2011年取得明显成效。但是个别市(州)及小部分县(市、区)的群众满意度较低,政风行风建设亟须加强。同时,全省公安系统的各项群众满意指数还存在较大的改进提升空间。厅党委要求全省要注意测评成果运用,认真对照检查问题,切实加以整改,将调查测评结果转化为工作动力。厅领导注重加强对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的联系指导,省厅组成检查组,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重点对照测评中各地存在的不足以及采纳群众意见建议、制定落实整改措施情况进行检查,切实督促各地公安机关改进工作、转变作风、优化行风。厅党委将测评结果向市(州)公安局进行通报,将测评中收集的具体意见建议原汁原味反馈给181个县级公安机关。
——建立机制,大力推行。2013年省厅将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测评作为公安机关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年度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制度化、常态化,每年开展一次。通过调查测评,为厅党委及时了解掌握相关社情民意和公安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掌握群众对公安工作特别是基层工作的意见建议,加强和改进工作提供有益的参考。将测评结果作为对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工作目标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促进全省公安机关政风行风建设不断加强,有力推进全省公安工作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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