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5月21日讯(记者 李杨)四川新闻网记者今天从四川省政府法制办公室了解到,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关于“建立科学的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制定考核办法,将依法治省工作纳入各地、各部门绩效目标考核内容”的要求,省委决定制定依法治省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据了解,目前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政府法制办正积极落实省委要求,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依法治省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将围绕《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确定的法治四川建设目标,构建一套适用于市县政府及其部门的统一的系统,包括《依法治省指标体系》、《依法治省评价标准》和《依法治省考核办法》,全力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把治蜀兴川各项事业纳入法治化轨道。依法治省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的实施,将成为《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落到实处的有力推手和重要措施。
“以《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为蓝本的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不仅细化法治四川建设的目标任务,并且分解成可以衡量和考核的具体指标,将为各地、各部门法治四川建设提供标准、重点和路径,引导和促进各地、各部门推进法治四川建设。”四川省政府法制办依法行政指导处处长余越峰向四川新闻网记者介绍道。要做到年初有安排、年终有考核,如何评价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法治建设状况和进程,就需要制定指标,将指标具体化,让评价标准简便易行。”
作者:李杨